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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聚汇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足1000万被处罚

9月21日,北京市商委发布京商罚字[2016]第0811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,对北京聚汇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罚,罚款2.1万元人民币。

公告显示,2016年8月17日,北京市商委执法人员依据《典当管理办法》,对位于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碧桂园35号楼101的北京聚汇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执法检查。经查发现,北京聚汇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注册资本不足1000万元,房地产抵押典当单笔当金数额超过100万元的行为。

北京市商委认为,北京聚汇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《典当管理办法》第四十四条第(五)项的规定,依据《典当管理办法》第六十条的规定,被北京市商委处以罚款2.1万元。